项目概况
福州诚涵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仓山区金康路156号中庚城1号、2号楼连接体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六层东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SAZB-TP-062
项目名称:福州诚涵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仓山区金康路156号中庚城1号、2号楼连接体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保证金金额(元) |
1 |
福州诚涵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仓山区金康路156号中庚城1号、2号楼连接体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2 |
13000 |
台 |
130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6日至2023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六层东区
方式:纸质和电子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失去谈判资格。购买谈判文件需携以下材料: (1)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注: 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未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谈判文件。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应现场填写《购买谈判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六层东区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六层东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资格要求:
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授权分支机构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谈判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谈判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或拥有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拥有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3、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企业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2)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需在响应文件中同时附以上两个网站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
5、一个谈判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谈判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谈判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谈判供应商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对应的施工类别:至少包括安装和修理,对应的许可参数范围须满足本项目招标的相应技术要求;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至少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或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至少包括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许可参数范围需满足本项目招标的相应技术要求。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10、未收到本项目采购人发出的谈判邀请书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活动。注: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 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备查。
(二)、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5050101100100000315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谈判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诚涵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文化路58号市耐火材料厂综合楼三层
联系方式:林旭茹18850486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六层东区
联系方式:林升晶、张晓红0591-87620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升晶、张晓红
电 话:0591-8762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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