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第二实验小学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福州高新区第二实验小学图书室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福州高新区第二实验小学图书室设备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2025-SAZB-TP-035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2227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19103.00
谈判保证金(元):2100.00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福州高新区第二实验小学图书室设备采购项目 |
1.00 |
219103.00 |
批 |
工业 |
否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附件)的,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供应商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
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09月03日起至2025年09月05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获取地点及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者,按照本项目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规定的时间,在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六层东区)购买谈判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谈判资格。
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谈判文件。潜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应现场填写 《购买谈判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
9.采购文件售价:谈判文件纸质/电子文本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谈判时间及地点:
1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1.2谈判时间及地点:2025年09月08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六层东区
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福州高新区第二实验小学
地址:闽侯县上街镇柴排路50号
联系人:刘老师0591-83652103
14.代理机构: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六层东区
联系人:齐雪英、林升晶、王新骋
联系电话:0591-87620860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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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 |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支付代理 服务费账户 |
开户行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 |
账 号 |
35050101100100000315 |
1402024609006902526 |
开户名 |
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注: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合同包:***)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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