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闽侯县青口小学学区围网器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9       阅读次数:923

闽侯县青口小学学区围网器材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闽侯县青口小学学区围网器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601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SAZB-TP-010

项目名称:闽侯县青口小学学区围网器材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8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8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谈判项目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技术、服务要求

数量

项目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

闽侯县青口小学学区围网器材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1批

 158300

158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函
3.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3.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4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3.5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6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7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8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9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0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1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四、其他事项中附件)的,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供应商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0日  至 2022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601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者,以竞争性谈判公告时间为准,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6楼601室)购买谈判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谈判资格。 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谈判文件。潜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应现场填写《购买谈判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601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601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

银行账号:140202460900690252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闽侯县青口小学学区     

地址:闽侯县青口镇青圃新桥外60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15880431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601            

联系方式:小张0591-87620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0591-87620860

 

      
免费服务热线

0591-87620860

服务时间:09: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关注公众号

Copyright@2021 顺安招标(shunanbid.com) 版权所有 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闽ICP备2021018298号-1   设计支持:海峡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