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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水冷中央空调主机、末端保养和循环水系统处理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2       阅读次数:1086


一、项目编号:2024-SAZB-CS-020(招标文件编号:2024-SAZB-CS-020)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水冷中央空调主机、末端保养和循环水系统处理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富源鸿大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4号楼19层

中标(成交)金额:17.795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富源鸿大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水冷中央空调主机、末端保养和循环水系统处理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维保内容主要为定期检查和维护水冷中央空调主机和末端设备、风机、冷凝水出水和冷冻水水路循环系统运行状况,对水循环系统定期加药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中央空调冷水机组维保内容(水冷中央空调主机):供冷季节开机前的准备和检查:供冷季节运行前须进行下列各项检查和准备,以确保机组可靠、安全和高效运行:(1)启动柜检查。(2)检查制冷剂液位和油面。(3)检查油槽、油加热器和温度。 其余详见响应文件。

本项目服务时间为2年,具体服务时间见合同签订后约定。

成交人须对水冷中央空调系统故障处理严格规定,要求维护人员到位及时,处理故障迅速,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因此除了定期维护外,还需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发现系统故障立即采取措施修复,接到报修通知1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直到故障排除。故障收费标准按双方协定价格按实结算,金额较大的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送第三方审核。因维保单位单方面原因造成维护不到位而产生的后果由维保单位负全责。其余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昭滨(组长)、宁芊、陈孝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一次性向成交人收取人民币4000元整。收取方式:成交人应按规定的标准以银行转账等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账号:1402024609006902526。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各供应商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福建富源鸿大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91.5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56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0591-87073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顺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六层东区            

联系方式:林升晶、陈丽娜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升晶、陈丽娜

电 话:  0591-8762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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